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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矿业重力选煤机械有限公司 三、注册商标管理 21.构建城市共享单车管理制度体系。
推进制定《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明确布局规划、目标分布、投放总量、企业主体、设施设备建设要求等,设计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22.规范“扫码租辆”等共享单车经营发展行为。
建立公众意见征求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推动智慧停车与公共自行车系统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和运营维护 意见征集渠道:电子邮箱: xjb@ nmg. gov. cn;联系人及电话:张海峰(0571-87051080)。
23.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监督检查。
依法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清除违法经营行为。
24.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无序投放问题,以及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共享单车企业,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政府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共享单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25.完善配套措施。
鼓励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产置换、收购等方式实现集约化经营,促进共享单车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26.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将使用者不文明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27.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共享单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8.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引导公众文明骑行、绿色出行。
29.加强宣传教育。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30.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3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国家层面的指导小组,由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